《The Christmas Pig》 2021年10月全球同步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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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小豬:《哈利波特》作者J.K. 羅琳最新作品。只要還存有一絲希望,沒有東西會永遠喪失。因為愛,讓我們永存不朽。

愛在三部曲

Thursday 8 December 2016

2016年12月經典小說《你不會比死更慘:芙蘭納莉.歐康納小說集 II》


You Can’t Be Any Poorer Than Dead
and other stories

作者:芙蘭納莉‧歐康納(Flannery O’Connor)
合譯:許恬寧(第 1~9篇)、謝靜雯(第 10~17篇)
責任編輯:程道民
出版公司:聯經
出版日期:2016/12/22

貪婪、虛偽、矛盾、善變、自私、無聊、嫉妬、陰險
人類真是上帝選民?或者只是高級動物?
如果神愛世人,為何地獄天堂皆在人間?

她是最虔誠的天主教徒,也是最犀利的負能量小說家
十七幅徬徨迷亂的眾生相,十七篇尖刻而悲憫的文學瑰寶。

繼《好人難遇》後,《你不會比死更慘》一次補完歐康納短篇作品
收錄八篇未曾集結成書遺珠之作

與卡森•麥卡勒斯並列美國南方哥德文學雙璧
繼福克納後最具影響力的美國南方作家


內容簡介

貪婪、虛偽、矛盾、善變、自私、無聊、嫉妬、陰險
人類真是上帝選民?或者只是高級動物?
如果神愛世人,為何地獄天堂皆在人間?

她是最虔誠的天主教徒,也是最犀利的負能量小說家
十七幅徬徨迷亂的眾生相,十七篇尖刻而悲憫的文學瑰寶。

繼《好人難遇》後,《你不會比死更慘》一次補完歐康納短篇作品
收錄八篇未曾集結成書遺珠之作

與卡森•麥卡勒斯並列美國南方哥德文學雙璧
繼福克納後最具影響力的美國南方作家

目次

天竺葵
理髮師
山貓
莊稼
火雞
你不會比死更慘
格林利夫
樹林風景
揮之不去的寒意
家的慰藉
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
鷓鴣鎮的節慶
瘸腿的先進天堂
外邦為何爭鬧
啟示
帕克的背
審判日


書評、推薦

對芙蘭納莉‧歐康納而言,存在着另外一個世界。
——瑞蒙•卡佛(美國詩人/小說家)

我相信,就像芙蘭納莉‧歐康納所說,一個小說家最後總會寫到他的童年,這是必須的,是這個時期決定了他的命運。
             ——勒•克萊喬(法國小說家,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芙蘭納莉‧歐康納和三島由紀夫生於同年,我時常思考他們的生死觀。
——大江健三郎(日本小說家,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我深信她爲數不多的作品會永遠活在美國文學中……她的作品比十幾部詩集帶有更多的真正詩意。      ——伊麗莎白•畢夏普(美國詩人/小說家)

歐康納的作品可比莫泊桑,角色刻畫精準犀利、地方色彩濃厚……這些故事開創出一個全新的文類,也是第一次能有一位信仰虔誠與才氣高度相當的作家呈現出眼中的美國南方田園。──《紐約時報》

這些故事中充斥著荒涼、悲憫、滑稽、陰謀與真理。歐康納筆下的角色栩栩如生,令人毛骨悚然。我很難想出比她更風趣或更令人恐懼的作家。
                      ──羅勃•洛威爾(美國詩人)

一雙看盡人性黑暗面的敏銳雙眼、捕捉日常對話的驚人耳力,加上必不可少的譏諷。芙蘭納莉‧歐康納揭露了美國南方田園日常生活的陰暗面。
              ──荷莉•史密斯(摘自《女性作家五百傑作選》)

歐康納過世後留下的這些故事將會發出更大的光芒,更深刻地打動人心。
──《新聞週刊》書評,華特•克萊門斯

這些故事是大師之作,她是作家中的作家,是無可匹敵的故事工匠。其中某些作品堪稱英語這門語言中最出色的故事。──《新聞週刊》

當我閱讀芙蘭納莉‧歐康納的作品,我想到的不是海明威、凱瑟琳‧安‧波特或沙特,而是希臘劇作家索福克里斯。對於這樣一位作家,還能有更高的讚譽嗎?在此,我要向她為寫出人類的墮落與卑猥所用的小說技藝與揭示的所有真相致上崇敬之意。             ──多瑪斯•牟敦(美國宗教思想家)

芙蘭納莉‧歐康納的文體風格可與馬克‧吐溫及史考特‧費茲傑羅並列為我國最優秀的作家之列。光是她筆下的警句雋語就絕對值回書價……每一位作家、想成為作家的人或寫作愛好者都該閱讀她的作品。              ──《紐約時報》書評,約翰‧李歐納

歐康納不僅是她所處時代與地方的最佳女性作家,她以傑出作家代代相傳的卓越文學天賦,寫出一種文化的真實精神,表現出在美國被泛稱為「南方」的那個祕密……她是真正的天才。──《紐約時報》書評版,艾弗列•卡辛

芙蘭納莉.歐康納是個極其虔誠的天主教徒,同時也是珍稀至極的負面小說家,聖與魔的奇蹟結合。她總是理直氣壯的極盡怪誕、偏激,每篇小說都彷彿有魔鬼與之共舞,甚至就是魔鬼的化身。她絕不療癒,因為這個世界從不讓人好過;她也絕不正常,因為庸常的生活總是尖銳得使人異常。歐康納的全部作品就像肩住黑暗的閘門,逼人凝視幽黯、醜怖和冷酷的邪惡力量。是的,她渾身散發著負面能量,可她的小說真他媽好看極了。──黃崇凱


作者簡介

芙蘭納莉‧歐康納(Flannery O’Connor)


一九二五年生於美國喬治亞州,一九四七年得到愛荷華大學創意寫作工作坊文學碩士學位。但在一九五○年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慧根》(Wise Blood)即將完成之際,被診斷得到紅斑性狼瘡。由於疾病導致行動不便,她搬回喬治亞州的農莊,直至一九六四年過世為止,除少數外出演講和旅行的機會外,皆過著半隱居生活。她一生著有兩部長篇小說《慧根》、《暴力奪取》(The Violent Bear It Away)與數十個短篇及大量評論文字。

她的作品多以家鄉為背景,筆下人物富有美國南方色彩。她是虔誠的天主教徒,作品中亦不時反映其宗教思想。她慣以寫實的描繪架構抽象的感性世界,再層層剝剖直透人物流移的意念。她的文字精準,風格詭譎、陰鬱,每篇作品常自成獨特的心靈宇宙,在看似輕鬆幽默的表象下,充滿其中的是疏離、黑暗與可能的救贖。

歐康納有多個短篇小說已被公認爲美國文學經典,震撼並影響一代又一代作家。她與卡森•麥卡勒斯並被視為美國南方哥德文學雙璧,去世時被評論界喻為自史考特•費茲傑羅去世後美國文學界最重大的損失,並譽為繼福克納之後最具影響力的美國南方作家。


譯者簡介

許恬寧(第 1~9篇)
台大外文系、師大翻譯所畢,自由譯者,譯有《是你讓工作不一樣》、《庫克時代》、《征服者2:弓馬梟雄》等書。

謝靜雯(第 10~17篇)
荷蘭葛洛寧恩大學英語語言與文化碩士,主修文學。近期文學譯作有《綠島》、《魔幻年代》等。譯作集:miataiwan0815.blogspot.tw


摘文

家的慰藉

湯瑪斯退到窗邊,腦袋擠在牆壁跟窗簾之間,往下俯瞰車道,那輛車就停在那裡。他母親跟那小蕩婦正要下車。他母親緩緩鑽出車外,態度沉著、動作彆扭,然後那個小蕩婦微呈O形的長腿滑了出來,連身裙縮到膝頭上方。她發出一聲尖笑,奔去與狗會合,狗兒歡天喜地衝過來歡迎她,因為喜悅而發抖。怒意帶著不祥的沉默在湯瑪斯的龐大身軀內強力匯聚,好似正逐漸群集的暴民。

現在輪到他打包、上旅館去,待在那裡直到房子淨空為止。

他不知道行李箱在哪裡,也討厭打包,他需要自己的書本、那台不是手提式的打字機,他習慣用電毯,況且無法忍受在餐廳用餐。他母親以她那大膽冒失的善心,正準備破壞這棟房子的安寧。

後門砰地甩上,女孩的笑聲從廚房往上竄,穿過後側走廊,沿著樓梯井,鑽入他房間,宛如一道閃電朝他襲來。他往旁邊一跳,站著怒瞪四周。那天早上他就把話說得明明白白:「──如果妳再把那姑娘帶回家,我就離開。妳可以選擇──要她還是要我。」

她做出了選擇。一陣強烈痛苦揪住他的喉嚨。他這輩子活到三十五歲,這還是頭一次……他覺得眼睛後方有種熱燙的濕氣。接著,他穩住自己,頓時感到怒意難當。恰恰相反的是:她沒做出任何選擇,她只是仗著他離不開他的電毯。看來得給她點顏色瞧瞧。

女孩的笑聲第二次往上迴盪,湯瑪斯臉孔一皺。腦海再次浮現她昨晚的模樣,當時她侵入他的房間。他醒來時發現自己的房門開著,她就站在門口。她轉向他時,走廊上有足夠光線照出她的模樣。那張臉就像音樂喜劇裡的女演員──尖下巴、寬闊圓潤的顴骨、貓般的空洞眼睛。他當時從床上彈了起來,抓起一張直背椅,把她逼到門外,他把椅子舉在身前,像馴獸師要趕走危險的貓科動物。他沿著走廊默默驅趕她,一直走到母親房門前才停步敲門。女孩倒抽一口氣,轉身溜進客房。

不久,他母親打開房門,憂慮地往外窺望。她因為抹了晚霜而滿臉油膩,臉孔周圍覆滿粉紅橡皮髮捲。她望向走廊,女孩已隱去蹤影。湯瑪斯站在她面前,椅子仍舊舉在身前,彷彿準備壓制另一頭野獸。「她竟然想進我房間,」他一面嘶聲怒道一面擠進房裡,「我醒來的時候,她正想溜進我房間。」他把房門帶上,暴跳如雷地拔高音量。「我無法忍受這種事!我無法再多忍受一天!」

他母親被逼到床邊,一屁股坐在床緣。她身型笨重,卻有張嶙峋得令人費解、與體型毫不協調的瘦削腦袋。

「我最後一次告訴妳,」湯瑪斯說:「這種事我無法再多忍受一天。」她的行動往往有跡可尋。而這次這件事,即使出發點是基於無比的善意,卻讓美德成了笑柄,以如此盲目的強度追求美德,只是害得身涉其中之人顯得愚蠢,讓美德本身因此變得荒唐。「多一天都不行。」他重複。

他母親使勁搖搖頭,眼睛依舊盯著房門。

湯瑪斯把椅子擺在她面前,坐了下來,往前欠身,彷彿準備對智力有問題的孩子解釋事情。
「還有一件事也給她帶來不幸,」他母親說:「好可怕,好可怕,她跟我說過那名字,可我忘了是什麼,一種她控制不了的東西,天生下來就這樣。湯瑪斯,」她用手托著下顎說:「想想如果是你呢?」

他氣急敗壞,一時喘不過氣。「我要怎麼說妳才明白,」他沙啞地說:「要是她幫不了自己,妳也幫不了她?」

他母親的眼神雖親近卻又難以碰觸,宛如夕陽西下後,遠處的那片藍。「好像是信愛成癮(Nimpermaniac)。」她嘀咕道。

「是性愛成癮(Nymphomaniac),」他狠狠地說:「她不需要給妳什麼花稍的名字。她是道德白癡,妳只需要知道這件事。她天生就沒有道德機能,就像有人天生就缺腎或缺腿,懂嗎?」

「我一直在想,你也可能會有這種遭遇,」她一面說,手還托著下顎,「換作是你,要是沒人收留你,你覺得我會有什麼感覺?萬一你有信愛成癮的毛病,腦袋又不大靈光,做了身不由己的事,然後……」

湯瑪斯湧現一種深切難忍的自我厭惡,彷彿他正緩緩變成那個女孩。

「她身上穿了什麼?」她突然瞇眼問道。

「什麼也沒穿!」他吼道:「這樣妳總算能把她趕出去了吧!」

「天這麼冷,我怎麼忍心把她踢出去?」她說:「今天早上,她才又威脅說要自殺。」

「那把她送回監獄。」湯瑪斯說。

「湯瑪斯,如果是你,我就不會把你送回去。」她說。

他趁著還能自制,起身抓住椅子,逃出那房間。

湯瑪斯很愛母親。他愛她,因為這是他的天性,可是有時,他就是無法忍受她對他的愛。有時,那種愛會變成純粹愚蠢的謎團,他會感應到周身有股勢力,一種完全超乎他控制的隱形暗流。她總是從最老套的考量出發──是好事就該做啊──然後有勇無謀地與魔鬼打交道,而她當然永遠認不出對方就是惡魔。

對湯瑪斯來說,惡魔只是個比喻,可是用來形容他母親陷入的狀況相當貼切。但凡她還有點智性,他就可以用早期基督教史向她證明,過度的美德是不必要的,有節制的善同樣會產生有節制的惡,如果埃及的聖安東尼 當初待在家裡照顧妹妹,就不會受到惡魔糾纏。

湯瑪斯並非憤世嫉俗之人,他並不反對美德,而是把美德當作秩序的原則,認為美德是讓生活足堪忍受的唯一東西。他自己的生活就因母親較理智的德行果實而變得得以忍受──她把這棟屋子打理得井然有序,餐餐美味至極。可是當美德超乎她的控制,像是現在,他就會有群魔湧現的感覺,這些惡魔並不是他自己或老太太心裡的怪癖,而是擁有個性的常客,雖然存在但隱而不見,隨時可能驚聲尖叫或搖晃鍋子。

女孩一個月前因為開了空頭支票而被送進郡立監獄,他母親在報上看到女孩的照片。她在早餐桌上瞅著照片良久,然後越過咖啡壺遞給他。「想像一下,」她說:「才十九歲,就進了那骯髒的監獄,她看起來一點都不壞。」

湯瑪斯瞟了瞟照片,上頭的人落魄邋遢、一臉精明。他的觀察結果是:現在犯罪年齡看來是逐漸降低了。

「這姑娘看起來滿健全的啊。」他母親說。

「健全的人不會開空頭支票。」湯瑪斯說。

「你不曉得自己在緊要關頭會做出什麼事。」

「我不會開空頭支票就是了。」湯瑪斯說。

「我想,」他母親說:「我要帶盒糖果去送她。」

要是當時他堅決阻止,後續的事情就都不會發生。要是他父親還活著,就會在那一刻急踩煞車。帶盒糖果是她最喜歡做的好事。只要有與她相同社會階層的人搬來鎮上,她就會帶盒糖果上門拜訪;她朋友的孩子如果生了小孩或得到獎學金,她就會帶盒糖果登門探訪。要是有老人摔斷髖骨,她也會帶盒糖果去探病。本來他對母親帶糖果探監一事還覺得頗有意思的。
此刻他站在自己房裡,女孩的笑聲在腦中亂竄,他咒罵自己當初竟然覺得這有意思。

他母親探監回來後,門也沒敲就衝進他書房,整個人癱倒在沙發上,把腫脹的小腳抬上扶手。不久,體力恢復夠了,才拿張報紙墊在腳下,接著又往後一倒,說:「我們真不曉得另一半人過的是什麼樣的日子。」

湯瑪斯知道,雖然母親的對話總是不脫陳腔濫調,但背後總有實際經驗撐腰。他難過的倒不是女孩坐牢,而是他母親得看到她坐牢。他希望能讓母親避開所有令人不快的景象。

「唔,」他說著收起期刊,「妳現在最好忘掉那件事,那姑娘會坐牢,是她罪有應得。」

「你無法想像她經歷過什麼事,」她說著,再次坐起身,「聽我說,」那可憐的女孩史妲兒由繼母養大,繼母自己有三個親生子女,其中一個幾乎成年的男孩老用可怕的手法佔她便宜,她最後不得不逃家去找親生母親。找到親生母親後,母親為了擺脫她,卻送她去讀各式各樣的寄宿學校。而在每一所學校,她都因為一些變態與虐待狂而不得不逃學,那些傢伙的行徑禽獸不如,筆墨無法形容。湯瑪斯能看出他母親現在是刻意保留女孩說過的種種細節。每當她講得含混不清,聲音發顫時,他就能看出她想起了女孩繪聲繪影說過的種種恐怖情事。他原本希望,過個幾天,關於這一切的記憶會漸漸消退,可是並沒有。隔天她帶著衛生紙和冷霜回到監獄,又過幾天,她宣稱自己去請教了一位律師。

就在這種時候,湯瑪斯會真心哀悼父親已不在人世,雖然父親在世時也往往令他難以忍受。老頭子絕對無法忍受這等愚行。他父親不會受無用的慈悲心觸動,而會(背著她)動用必要的關係,請他的老友──也就是警長,關照一下,女孩就會被打包送往州立監獄服刑。但父親往往在暴怒中投入這些行動,直到有天早晨(他氣沖沖瞥了妻子一眼,彷彿所有責任都該由她獨攬),暴斃在早餐桌上。湯瑪斯遺傳了父親的理性,但沒有他的冷血無情;他繼承了母親對善的熱愛,但沒有她那種追求善的傾向。他對所有實際行動的計畫,就是冷眼等待,靜看事態如何發展。

律師發現,女孩重複再三的那些暴行大多是假的,但當他向湯瑪斯的母親解釋,那女孩雖然有精神病態人格,但瘋狂程度不足以進精神病院,罪行也沒有重大到得坐牢,而性格的穩定程度卻又不足以適應社會,湯瑪斯母親的情緒受到比之前更深的觸動。女孩欣然承認自己講的故事是假的,因為她天生有說謊癖,她說,她說謊是因為缺乏安全感。女孩曾陸續接觸好幾位精神科醫師,而他們對她的教育起了最後一根稻草的作用。她因此深知自己無藥可救。面對這樣的苦惱,他母親似乎屈服於某種痛苦的謎團之下,除了加倍努力,沒有其他事可讓這個謎團變得可以忍受。讓他心煩的是,如今她似乎也懷著慈悲看待他,彷彿她那模糊不明的善行再也分不清界線。

幾天後,她衝了進來,說律師已將女孩保釋出來──交給了她。

湯瑪斯從他的扶手木椅中站起來,丟下原本在讀的評論,那張平靜的大臉因為不出所料的痛苦而皺縮。「妳該不會要把那姑娘帶來這裡吧!」他說。

「不,不,」她說:「鎮定點,湯瑪斯。」她千辛萬苦替女孩在鎮上的寵物店謀了份差事,安排女孩在她認識的一位壞脾氣老婦人家住宿。人們的心地都不夠善良,史妲兒這一生如此坎坷,大家卻不願為她設身處地著想。

湯瑪斯再次坐下,拾回評論。他的模樣彷彿剛逃離某種自己根本懶得搞清楚的險境。「妳都不聽勸,」他說:「等過個幾天,那姑娘從妳身上榨出想要的東西之後,就會拍拍屁股離開這裡,妳永遠不會再有她的消息。」

過了兩個晚上,他回到家,一打開客廳門,就被某種毫無深度的尖利笑聲刺中,他母親和女孩就坐在壁爐附近,瓦斯壁爐已經點燃。女孩乍看之下給人一種外型扭曲的印象,頭髮剪得像狗或小精靈似的,穿著最新潮的服裝。她眼睛發亮,以熟稔的態度久久瞅著他看,瞬間露出親密的笑容。

「湯瑪斯!」他母親語氣堅決,不容他拔腿逃離,「這位是史妲兒,你聽過很多她的事了。史妲兒要跟我們一起吃晚餐。」

女孩自稱史妲兒‧德瑞克,但律師查出她的真名是莎拉‧漢姆。

湯瑪斯不動不語,只在門口流連,似乎猛然陷入某種困惑。當他終於開口說:「妳好嗎?莎拉?」語氣如此厭惡,連自己聽到都為之震驚。他紅了臉,自覺對這樣可悲的生物表現蔑視,實在不符自己的身分地位。他走進來,決心至少表現出合宜的禮貌,然後重重坐進直背椅中。

「湯瑪斯專門寫歷史,」他母親說著,一面用威脅的眼神看著他,「他是本地歷史學會今年的會長。」

女孩欠身,更明確地對湯瑪斯投以注意力。「好棒喔!」她用沙啞的嗓音說。

「目前,湯瑪斯正在寫這個國家的早期墾殖移民。」他母親說。

「好棒喔!」女孩重複道。

湯瑪斯藉由意志力,好不容易才擺出一副房裡沒有其他人的模樣。

「欸,妳知道他看起來像誰嗎?」史妲兒腦袋一偏,從斜角端詳著他問道。

「噢,某個有名望的人吧!」他母親淘氣地說。

「像電影裡的警察,我昨天晚上看的電影。」史妲兒說。

「史妲兒啊,」他母親說:「我想妳該要小心選擇電影的類型,妳應該只看品質最好的那些。我覺得犯罪故事對妳會有不好的影響。」

「噢,這是一部在講惡有惡報的片子,」史妲兒說:「我發誓裡面的警察就跟他一個樣。裡面的人一直騙那傢伙,他就會露出一副再也沒法多忍一分鐘,不然就要爆炸的樣子。他超好笑的,而且長得很不賴唷。」她補上一句,一面欣賞地斜睨湯瑪斯一眼。

「史妲兒,」他母親說:「我想,要是妳可以培養一下音樂品味會很好的。」

湯瑪斯嘆口氣。他母親嘰嘰呱呱往下講,但女孩根本聽也不聽,只任由視線在他身上嬉戲。她的眼神彷彿化為雙手,先停在他的膝頭,然後往上移到他的脖子。她的眼中流露某種嘲諷光芒,他知道她很清楚看到自己令他難以忍受。他非常確定,自己面對的是腐敗的化身,不過,那是無從指責的腐敗,因為背後並沒有可為之負責的心靈。在他眼前的,就是無知最令人難以忍受的型態。他心不在焉地自問,上帝對這點有何看法,他是說,如果上帝對這種事可能有什麼看法的話。

整頓飯下來,他母親表現得如此愚蠢,他幾乎不忍正眼看她,而既然更無法忍受看到莎拉‧漢姆,他索性目露非難與嫌惡,定定望著房間對面的餐具櫃。女孩每說一句話,他母親就認真回應,彷彿女孩的話值得嚴肅以對。他母親向莎拉提出幾項計畫,希望莎拉能夠妥善運用閒暇時光。莎拉‧漢姆理都不理這些忠告,簡直只當鸚鵡在說話。有一次,湯瑪斯無意間望向莎拉的方向,她眨了眨眼。他嚥下最後一口甜點,起身喃喃自道:「我得走了,我還有會要開。」

「湯瑪斯,」他母親說:「我要你順路載史妲兒回家,我不希望她晚上自己搭計程車。」

一時間,湯瑪斯讓憤怒靜靜延燒,接著轉身離開房間。不久,他帶著曖昧不明的堅決神情回來。女孩已經準備好,溫順地等在客廳門口。她仰面對他拋出極為崇拜與信任的神情。湯瑪斯沒伸出手臂,但她還是一把勾住他的胳膊,兩人一起踏出房門、走下階梯,她的模樣彷彿是巴著奇蹟似動起來的一座紀念碑。

「要乖喔!」他母親呼喚。

莎拉‧漢姆竊笑,戳戳他的肋骨。

之前拿外套時,他判定機會來了,他要跟女孩說,除非她不再當他母親的寄生蟲──這點他會親自監督──否則她就得回監獄去。他會讓她知道,他明白她在打什麼算盤;他會讓她知道,他可沒那麼無知,有些事他就是無法忍受。坐在書桌前,一筆在手,無人比湯瑪斯更能言善道,但當他跟莎拉‧漢姆一起關在車子裡時,恐懼揪住了他的舌頭。

她把雙腳蜷進身下並說:「我們終於能夠獨處了。」然後咯咯輕笑。

湯瑪斯將車子從屋前一個急轉,迅速駛向柵門。一旦上了公路,就高速奔馳,彷彿後有追兵。

「天啊!」莎拉‧漢姆說著,雙腳從座椅上甩下,「哪裡失火了嗎?」

湯瑪斯沒有回答。幾秒之後,他感覺她悄悄越湊越近。她伸伸懶腰,謹慎挪近,最後一手軟趴趴搭在他肩上。「湯西不喜歡我,」她說:「可是人家我覺得他可愛死了。」

湯瑪斯只用四分鐘多一點就趕完進城的三哩半路程。遇到的第一個十字路口是紅燈,他也不予理會。還有三個街口就到老婦人家了。車子抵達目的地後尖叫急停,他跳出車外,衝到女孩那邊,將車門打開。她待在車裡不動,湯瑪斯不得不等待。不久,一條腿出現了,接著她那張白晰扭曲的小臉冒了出來,昂首盯著他。那張臉的神情有種盲目的感覺,那種盲目屬於那些不知道自己看不見的人。湯瑪斯湧現奇特的噁心感。那雙空洞的眼睛掃過他。「沒人喜歡我,」她用悶悶不樂的語氣說:「如果你是我,而我連跟你同車走上三哩路都受不了,你會有什麼感覺?」

「我母親喜歡妳。」他嘟囔。

「她!」女孩說:「她比這個時代落伍大概七十五年吧!」

湯瑪斯喘著氣說:「要是我發現妳再煩她,我就找人送妳回監獄。」他的音量雖然不比耳語大多少,但後面有股鈍重的力道。

「你能找誰啊?」她說著便縮回車內,彷彿現在根本不打算下車了。湯瑪斯把手伸進車內,盲目地揪住她的外套前襟,硬把她拉出來,然後鬆手放開。接著他撲回車內,快速駛離。另一邊車門開著,她的笑聲雖然不具形體,卻真實無比,沿著街道蹦蹦跳跳,彷彿準備從敞開的車門那邊跳進來,跟著他一道乘車離開。他伸過手,猛地甩上車門,然後開回家,氣到沒法去開會。他打算讓母親知道他的不滿。他打算一舉掃除她的疑惑。父親刺耳的聲音在他腦中響起:

笨蛋啊,老頭子說:現在快表明立場,趕在她之前讓她看看誰才是老大。

可是當湯瑪斯回到家,他母親早已明智地上床就寢。

翌晨,他出現在早餐桌前,眉頭低垂、下顎突出,表明他正處於危險的情緒中。湯瑪斯打算表明決心時像頭公牛,在攻擊前,會先往後退,垂下腦袋、刨抓地面。「好了,現在聽著,」他起了個頭,猛力拉開椅子坐下來,「關於那個姑娘的事,我有話跟妳說,而且我只打算說一次。」他吸口氣。「她什麼都不是,只是個小蕩婦。她在妳背後嘲笑妳,打算把妳榨個精光,妳對她來說什麼都不是。」

他母親的模樣像是昨晚也睡得很不安穩。她早上沒梳妝打扮,只披著浴袍,裹上灰色頭巾,讓她的臉有種令人不安的無所不知神情。要說他是跟個女占卜師共進早餐也不為過。

「今天早上你得用罐頭奶油了,」她邊說邊替他倒咖啡,「我忘了買鮮奶油。」

「好啦,妳聽到我說的沒?」湯瑪斯低聲怒道。

「我耳朵沒聾,」他母親說著把鍋子擱回矮托架,「我知道,對她來說,我只是個滿口空話的老太婆。」

「那妳幹嘛堅持蠻幹……」

「湯瑪斯,」她說著用手托腮,「換作是你……」

「明明就不是我!」湯瑪斯邊說邊緊抓住膝邊的桌腳。

她繼續托腮,微微搖頭。「想想你擁有的一切,」她開始說:「這個家帶來的所有慰藉,還有品德,湯瑪斯。你沒有不良嗜好,也沒有天生缺陷。」

湯瑪斯開始像個氣喘快發作的人那樣呼吸。「妳這說法不合邏輯,」他用疲軟的聲音說:「換作是他絕對會阻止這種事。」

老太太身子一僵,說:「你跟他不一樣。」

湯瑪斯張著嘴無言以對。

「不管怎樣,」他母親的語氣隱含控訴意味,彷彿可能收回這番恭維,「既然你這樣死命反對她,我不會再邀她來了。」

「我不是反對她,」湯瑪斯說:「我是反對妳害自己出洋相。」

湯瑪斯下了桌,一關上書房房門,父親就在他腦中蹲了下來。老頭子並非出身鄉下,而是在城裡長大,卻養成鄉下人蹲著說話的方式,後來搬到這小地方,他才得以發揮這種能力。他會在法庭草坪上與人對話的中途蹲下,他的兩、三個同伴也會跟著蹲下,而對話完全不會中斷。他向來不屑開口扯謊,卻會用身體姿態騙人。他就以這紮實的技巧,讓當地人漸漸視他為一份子。

儘管讓你母親對你為所欲為吧,他父親說:你不像我,沒有當個男人的料。

湯瑪斯開始積極投入閱讀,父親的影像轉眼便隱沒不見。然而女孩在他的存在深處又引發騷動,那裡是他分析能力無法觸及之處。他覺得自己好像眼睜睜看著龍捲風在一百碼外掃過,同時有種感覺,就是那龍捲風會回過頭,筆直朝他撲來。他一直到上午過半,才終於穩住心神,得以全神貫注地工作。

過了兩個晚上,他跟母親晚餐後坐在書房裡,各自分讀一份晚報,這時電話爆出火警般的刺耳鈴聲。湯瑪斯伸手接起。話筒握在手中,尖亢的女聲對著房裡放聲尖叫:「過來接這姑娘!過來接她!醉了!她醉倒在我家客廳,我不能忍受這種事!她搞丟工作還醉醺醺的回來!我不能忍受!」

他母親彈起身子,一把抓走話筒。

湯瑪斯父親的幽魂在他眼前升起。打電話給警長,老頭子提示道。「打電話給警長,」湯瑪斯高聲說:「打電話叫警長過去接她。」

「我們馬上過去,」他母親正在說:「我們馬上過來接她,叫她把東西整理好。」

「她這個樣子哪有辦法整理東西,」那聲音尖叫道,「妳不應該把這種貨色丟給我!我這可是體面人家!」

「叫她打給警長。」湯瑪斯吼道。

他母親掛上話筒,望著他。「就算是條狗我都不願交給那個男人。」她說。

湯瑪斯叉起雙臂坐在椅子上,定定地看著牆面。

「想想那可憐的姑娘,湯瑪斯,」他母親說:「她一無所有,一無所有啊,而我們什麼都有。」

他們抵達時,莎拉‧漢姆倚著寄宿公寓的前門階梯扶手,岔開腿頹坐在地,無沿圓帽低低蓋住額頭,是老婦人硬套上去的,她的衣服鼓出行李箱外,也是老婦隨手扔進去的。女孩正用低沉私密的語氣,自言自語說著醉話。一道口紅沿著一側臉頰延伸。她任由他母親領著走到車子那裡,進了後座,似乎仍不知道是誰拯救了自己。「整天除了一堆該死的長尾小鸚鵡,沒人可以講話。」她忿忿低語。

湯瑪斯根本沒下車,厭惡地瞟了女孩一眼後就沒再正眼看她。他說:「我跟妳說最後一次,她該去的是監牢。」

他母親坐在後座,握住女孩的手,沒有答話。

「好啦,帶她去旅館。」他說。

「我不能把個喝醉的姑娘帶去旅館,湯瑪斯,」她說:「你明明知道。」

「那帶她去醫院。」

「她不需要監獄、旅館或醫院,」他母親說:「她需要的是個家。」

「她不需要我的家。」湯瑪斯說。

「湯瑪斯,就今天晚上,」老太太嘆著氣說:「今天晚上就好。」

從那時起到現在已經過了八天。那個小蕩婦在客房裡安頓下來。每天,他母親都出門去替她找工作與寄宿之處,但總是鎩羽而歸,因為那個老婦人的警告已經傳遍城內。湯瑪斯要不是守在自己的臥房,就是書房。對他而言,他的家不但是家、也是工作室與教堂,就跟龜殼一般私密、一樣必要。他無法相信這裡會受到這種褻瀆。他那張潮紅的臉永遠帶著驚愕的怒意。

女孩早上一起床,就會高唱藍調歌曲,聲音揚起竄升、顫抖波動,然後突而俯衝,暗示著激情即將獲得滿足。湯瑪斯在書桌前,一聽見就會彈起身,瘋狂地將衛生紙塞進耳中。每一次他只要從一個房間移往另一個房間,或是一個樓層移向另一個樓層,她就一定會出現。每回他上樓或下樓中途,她一定會迎面走來,與他錯身而過,忸怩作態地縮縮身子,或是跟在後頭上上下下,吐出故作悲情、帶薄荷味的小小嘆息。她似乎樂見湯瑪斯對她深惡痛絕,每每把握機會引發他的這種反應,彷彿這樣能讓她的苦難更添光彩。

他老頭──黃蜂似的小矮個,戴泛黃巴拿馬草帽,穿皺面條紋西裝、刻意弄髒的粉紅襯衫、小小的波洛領帶(small string tie)──彷彿在湯瑪斯的腦中坐定不走,他通常以蹲踞之姿,每當湯瑪斯從勉強的專注中停頓,他就會以同樣刺耳的語氣吐出建言:堅定立場啊,去找警長。
警長簡直是湯瑪斯父親的翻版,只不過他穿方格襯衫,戴德州風格帽子,年輕十歲,騙起人來也是駕輕就熟,而且真心佩服那老頭。湯瑪斯跟他母親一樣,對警長光滑的淡藍目光避之唯恐不及。湯瑪斯一直巴望能有別的解決辦法,一心祈求有奇蹟出現。

有莎拉‧漢姆在家裡,用餐變得難以忍受。

「湯西不喜歡我,」第三或第四晚,她在晚餐桌上,望著對座湯瑪斯龐大僵直的身影噘著嘴說。湯瑪斯的神情像是受困於難忍的氣味。「他不希望我在這裡,沒人希望我在旁邊。」

「他叫湯瑪斯,」他母親打岔,「不叫湯西喔。」

「湯西是我取的,」她說:「我覺得很可愛。可是他討厭我。」

「湯瑪斯才不討厭妳。」他母親說:「我們不是那種會討厭人的人。」她補上一句,彷彿那是好幾個世代前開始遺傳下來的家族缺陷。

「噢,別人不要我的時候,我會知道,」莎拉‧漢姆繼續說:「連監獄那邊也不想要我。我在想,如果我自殺,上帝會不會要我?」

「試試看不就知道。」湯瑪斯嘀咕。

女孩尖聲狂笑,又突然打住,臉孔皺縮,身子開始顫抖。「最好的作法就是自殺,」她牙齒打顫說道:「這樣我就不會礙到任何人。我會下地獄,也不會擋到上帝的路。然後連惡魔也不會想要我,他會把我從地獄踢出來,連地獄都……」她立時放聲哭嚎。

湯瑪斯起身,端起餐盤與刀叉,帶去書房把晚餐吃完。從此,他就不曾在餐桌上用餐,而是讓母親把飯菜端到他書桌上。用餐時,他老是強烈感覺到老頭子在場。老頭坐在椅子上,椅子往後斜撐,拇指扣住吊褲帶,一面說著這種話:要是我啊,她休想把我趕離我的餐桌。

過了幾個晚上,莎拉‧漢姆用一把削皮刀割腕,然後陷入歇斯底里。湯瑪斯晚餐過後就把自己關進書房,聽見門後一聲驚叫,然後是一連串的尖叫,接著是他母親在屋裡穿梭的慌忙步伐。他動也沒動。最初他希望女孩割的是頸子,可是這希望破滅了,因為他意識到,她不可能割了頸子還尖叫不停。他回頭去讀期刊,尖叫聲不久後退去。過了片刻,他母親帶著他的外套跟帽子衝進來。「我們必須送她去醫院,」她說:「她想自殺,我在她手臂綁了條止血帶。噢天啊,湯瑪斯,」她說:「想像一下,竟然心情低落到做那種事!」

湯瑪斯僵著身子站起來,戴好帽子、披上外套。「我們帶她去醫院,」他說:「把她留在那邊。」

「再把她逼進絕望的深淵?」老太太嚷道:「湯瑪斯!」

湯瑪斯現在站在房間中央,意識到自己已經到了非行動不可的臨界點,他必須打包、必須離開、必須出走,但依舊動彈不得。

讓他暴怒的不是那個小蕩婦,而是他母親。醫生發現女孩幾乎沒傷到自己,所以只在劃傷處抹上一道優碘,還取笑那條止血帶,惹得女孩火冒三丈,但他母親對這起事故遲遲無法釋懷,肩上似乎平添了新的憂傷重擔,而且不只是湯瑪斯,連莎拉‧漢姆都被惹得氣惱不已,而這似乎是種泛泛的憂傷,不管他們兩人遇上什麼好運,這種憂傷都會找上門來。莎拉‧漢姆的遭遇將老太太一把拋入為世界哀悼的愁緒之中。

自殺未遂隔天早上,他母親搜遍整間屋子,把所有刀子跟剪刀蒐集起來,鎖進抽屜。還把一罐老鼠藥倒進馬桶,然後收走廚房地板上的蟑螂藥片,接著踏進湯瑪斯的書房,低聲說:「他那把槍在哪裡?我要你鎖起來。」

「槍在我抽屜裡,」湯瑪斯吼道:「我才不要鎖起來。要是她轟了自己,那更好!」

「湯瑪斯,」他母親說:「她會聽到的!」

「聽到就聽到!」湯瑪斯高喊:「妳難道不知道,她根本沒有自殺的意思?妳難道不曉得,她那種人永遠不會自我了結?妳難道……」

他母親溜出門外,隨手把門帶上,免得他的聲音傳出去。莎拉‧漢姆的笑聲在走廊上不遠處,嘩啦啦闖進他的房間:「湯西,等著瞧,我會自殺,然後他就會很遺憾對我不好。我會用他那把左輪小手槍,他那把珍珠槍柄的左輪小手槍!」她先是大喊,然後模仿電影中的怪獸,發出痛苦的狂笑。

湯瑪斯咬牙切齒。他拉開書桌抽屜,摸索那把手槍。這是從老頭那兒繼承來的東西,老頭的想法是,每個家都該有把上膛的槍。某天晚上這一帶有個鬼鬼崇崇的人,老頭子就往那人身側送出兩顆子彈,但湯瑪斯從沒開槍射過什麼。他根本不怕這女孩拿槍自戕。他關上抽屜。她那種人只會頑強地抓住生命不放,不放過任何裝腔作勢的機會,以便從中撈點好處。

他腦中浮現好幾個除掉她的構想,可是每一種構想的道德調性都在在顯示那些建議出自與他父親雷同的心靈,於是湯瑪斯一一駁回。他要等女孩做出違法的事,才能找人把她再關起來。若是老頭,就會毫無顧慮把她灌醉,然後讓她開他的車上公路,同時主動通知公路巡警說她在路上,不過,湯瑪斯認為這樣做低於自己的道德底限。種種建議繼續浮現腦海,一個比一個更加過分。

對於女孩拿槍自殺一事,他完全不抱希望,可是那天下午他往抽屜一看,槍竟然不見了。他的書房只能從裡面鎖上,無法從外頭上鎖。他一點都不在乎那把槍,可是想到莎拉‧漢姆的雙手曾在他的文件中遊走,他就心頭火起。現在連他的書房都受到污染。沒被她碰過的淨土只剩他的臥房。

結果那天晚上她就闖了進來。

早餐時分,他既沒用餐,也沒坐下。他站在自己那張椅子旁邊,發出最後通牒,他母親啜著咖啡,彷彿只有自己在這房間,而且痛苦非常。「我已經盡可能忍受這件事,」他說:「既然我清楚看出,妳根本不在乎我,不在乎我的平靜、舒適或是工作環境,我就準備選擇剩下的唯一一步。我再給妳一天時間,如果妳今天下午再把那姑娘帶回家,我就離開。妳可以選擇──要她還是要我。」他還有更多話要說,但說到這時聲音破了,於是便離開。

早上十點,他母親與莎拉‧漢姆結伴出門。

下午四點,他聽到車輪碾過碎石礫,便衝到窗邊。車子停下,狗兒警覺起身,搖著尾巴。

他似乎踏不出第一步,也就是邁向走廊櫥櫃去找行李箱。彷彿有人遞了把刀給他,告訴他,如果想保住性命,就得替自己開刀。他無助地握緊兩隻巨手。表情陷入舉棋不定與暴跳如雷的騷亂。那雙淡藍眼眸似乎在他激動的臉龐上滲出汗來。他將眼睛閉上片刻,父親的形象在眼皮背面斜睨著他。白癡!老人嘶聲怒道:白癡!那個手腳不乾淨的蕩婦偷了你的槍!去找警長!去找警長啊!

片刻過後湯瑪斯才睜開眼,臉上似乎又是一陣驚愕。他在原地至少駐足了三分鐘,接著緩緩轉身,好似調轉方向的龐大艦艇,然後面對房門。他又在原地多停了片刻,接著才抬腳離開,一臉決心熬過磨難的模樣。

湯瑪斯不知該上哪去找警長。那個男人自有規則,上班時間隨自己安排。湯瑪斯先到他在監獄的辦公室,但他不在,然後又到法院,書記員說,警長到對街的理髮店去了。「副警長在那邊。」書記員邊說邊指出窗外,一位穿格子衫的壯漢斜倚著警車側面,正望著虛空。

「我得找到警長本人。」湯瑪斯說完就踱向理髮店。他雖然很不想跟警長打交道,但意識到至少那男人還有點腦袋,不只是一團會出汗的肉。

理髮師說警長前腳剛走。於是湯瑪斯又回頭踅向法院,從街邊踏上人行道的當兒,就看到一個微駝的結實身影,正對著副警長憤怒地比手劃腳。

湯瑪斯因為緊張慌亂而帶著攻擊姿態走上前。他在三呎外戛然停下,用過大的音量說:「我可以跟你談談嗎?」句尾還沒加上警長的姓名,他姓費爾伯樂。

費爾伯樂將那張五官尖銳、布滿皺紋的臉龐稍微轉到足以將湯瑪斯的臉收進眼底的角度,副警長也是,可是兩人都沒發話。警長拿開唇上的一小截香菸,扔在腳邊,對副警長說:「早跟你說過該怎麼做。」他舉步離開時微微頷首,向湯瑪斯示意如果想見他就儘管跟上。副警長悄悄繞過警車,坐了進去。

湯瑪斯跟在費爾伯樂後頭,一同越過法院廣場,最後停在一棵樹下,樹蔭遮蔽了四分之一塊前側草坪。費爾伯樂等待著,身子微微前傾,又點起一支菸。

湯瑪斯開始滔滔說出來意。他沒時間事先準備說詞,講得近乎語無倫次。把同一件事重複幾次之後,好不容易才把自己所想的說出口。他講完時,警長身子依舊微微前傾,以某個角度對著湯瑪斯,眼睛不特別盯著什麼。他一語不發地維持原樣。

湯瑪斯又開始說,這次放慢速度,語氣更微弱,費爾伯樂任他說了一陣之後才開口:「我們逮過她一次。」這才緩緩露出無所不知的滿面皺紋淺笑。

「那件事與我無關,」湯瑪斯說:「是我母親。」

費爾伯樂蹲了下來。

「我母親試著要幫那姑娘,」湯瑪斯說:「但她不知道那姑娘爛泥扶不上牆。」

「我想,她是自不量力吧。」下方傳來興味盎然的聲音。

「她跟現在這件事無關,」湯瑪斯說:「她不曉得我來這裡。那姑娘拿了槍,很危險。」

「要是他呀,」警長說:「絕對不會讓任何事,尤其是女人惹出的事,有機會成氣候。」

「那姑娘可能會拿槍殺人。」湯瑪斯無力地說,低頭望著德州風格的帽子圓頂。

一陣久久的沉默。

「她把槍放哪?」費爾伯樂問道。

「我不知道。她平常睡客房,一定在裡面吧,可能在她行李箱裡。」湯瑪斯說。
費爾伯樂再次陷入沉默。

「你可以來搜索客房。」湯瑪斯用緊繃的語氣說:「我可以回家,拉起前門門閂,你就能安靜地走進來,上樓搜索她房間。」

費爾伯樂轉頭,兩眼毫無顧忌盯著湯瑪斯的膝頭。「你好像很清楚該怎麼辦案嘛,」他問:「要跟我交換工作嗎?」

湯瑪斯什麼都沒說,因為想不出能說什麼,可他鍥而不捨地等著。費爾伯樂摘掉唇間的菸屁股,丟在草地上。在他身後,法院門廊上有群閒人,原本斜倚在大門左側,現在移到右邊,因為有片陽光落在那裡。樓上有扇窗戶吹出一張皺巴巴的紙,冉冉飄下樓來。

「我六點左右過去,」費爾伯樂說:「前門的門閂就別上,然後別擋我的路──你自己,還有她們兩個女的都一樣。」

湯瑪斯鬆了口氣,吐出嘶啞的聲音,意思是「謝了」,然後邁步橫越草地,彷彿刑滿才剛獲釋。「她們兩個女的」這個詞好似一枚刺果,卡在他腦袋裡──費爾伯樂對他母親的微妙侮辱,比起譏諷他無能對他的傷害更深。他上了車,臉突然一紅。他是不是等於把母親交到警長手中──成了警長取笑的對象?為了鏟除那小蕩婦,他是不是背叛了母親?他馬上明白實非如此。他的出發點是為母親著想,是為了替她除掉毀了他倆安寧的寄生蟲。他發動車子,迅速開回家,可是一轉上車道,他就判定停車的地方跟房子隔點距離,然後悄悄從後門進去會更好。他把車停在草坪上,繞個圈朝屋後走去。天空飄著芥末色線條。狗兒在屋後門墊上睡覺。一聽見主人的腳步聲,狗兒睜開一隻黃眼,瞅他一眼後再次閉上。

湯瑪斯踏進廚房。裡頭空蕩蕩的,家中悄無聲息,讓他意識到廚房時鐘的滴答聲有多響亮。
五點四十五分。他連忙踮起腳尖,穿過走廊走到前門,拉開門閂後駐足傾聽片刻。客廳的門關著,後方傳來他母親的輕柔鼾聲,他推想她是看書看到睡著了。走廊另一邊,那小蕩婦的黑外套和紅提包披掛在椅子上,離他的書房不到三呎遠。他聽到樓上有流水聲,斷定她正在泡澡。

他走進書房,坐在書桌前等待,一面反感地注意到,每過幾分鐘,他的身體就竄過一陣戰慄。他無所事事閒坐了一、兩分鐘,然後拿起筆,開始在面前一只信封的背面畫方框。他瞥瞥手錶。五點四十九。不久,他百無聊賴中把書桌的中央抽屜拉到大腿上方。他一時茫然地瞪著那把槍,接著發出短促的叫聲,身子彈了起來。她竟然把槍放回來了!

白癡!他父親嘶聲說:白癡!把槍塞進她提包,別只傻站在那裡。把槍塞進她提包!

湯瑪斯站在原地瞪著抽屜。

低能!老頭子怒氣沖沖。把握時間動作快!把槍塞進她提包啊!

湯瑪斯動也不動。

蠢蛋!他父親嚷著。

湯瑪斯拿起那把槍。

快啊,老頭子下令。

湯瑪斯開始往前走,拿槍的手遠離身體。他打開房門,看著那把椅子。黑外套跟紅提包就在上頭,幾乎唾手可得。

快啊,你這呆瓜,他父親說。

客廳門後,母親幾不可聞的鼾聲起起伏伏,彷彿標示著某種時間秩序,但似乎與湯瑪斯所剩不多的時間毫不相干。沒有其他聲響。

快啊,蠢蛋,趁她醒來之前。老頭子說。

鼾聲停下,湯瑪斯聽到沙發彈簧發出哀鳴。他抓起紅提包,提包摸起來有種皮膚的觸感。提包打開時,那女孩專屬的氣味撲面而來。他皺著臉,把槍塞進去,然後身子退開。他的臉透著醜陋晦暗的紅。

「湯西放了什麼在我包包裡?」她叫喚道,喜悅的笑聲順著樓梯往下彈跳。湯瑪斯連忙旋身。

她站在樓梯頂,以時裝模特兒的姿態往下走,以明確的節奏,輪流將裸腿從浴袍內往外踢蹬。「湯西很調皮喔。」她用低啞的聲音說。她走到樓梯底,對湯瑪斯拋出佔有性的斜睨,湯瑪斯現在一臉灰敗而非通紅。她伸出手,用指頭將包包拉開,瞥著那把槍。

他母親打開客廳門往外看。

「湯西把手槍放進我包包裡!」女孩尖聲叫道。

「荒唐,」他母親打著呵欠說:「湯瑪斯把他的手槍放妳包包作什麼?」

湯瑪斯微拱著身子站在原地,手腕無助地垂下,彷彿雙手才從一灘鮮血中抽回。

「我不知道要作什麼,」女孩說:「可是他真的放了。」然後她開始繞著湯瑪斯走,雙手搭臀,脖子往前伸,親暱的笑容牢牢對準他。她的表情頓時綻開,就像湯瑪斯一碰包包,包包就打開那樣。她難以置信地把頭一偏。「噢天啊,」她緩緩地說:「他還真是怪人一個。」

那一刻,湯瑪斯不僅暗暗詛咒女孩,也詛咒讓這女孩存在的整個宇宙秩序。

「湯瑪斯不會把槍放妳包包的,」他母親說:「湯瑪斯是紳士。」

女孩發出嘻笑的噪音。「妳自己看嘛。」她邊說邊指著敞開的包包。

快說你是在她包包裡發現的,呆瓜,老頭子嘶聲怒吼。

「我在她包包裡發現的!」湯瑪斯大喊,「這手腳不乾淨的臭婊子偷了我的槍!」

聽到他的聲音裡有另一個人存在,他母親驚愕地倒抽一口氣。老太太那張女占卜師般的臉龐頓時刷白。

「發現個屁啦!」莎拉‧漢姆尖聲說,準備去拿包包,但湯瑪斯的手臂彷彿受到父親指引,搶先奪得包包,一把抽走了槍。女孩在慌亂中撲向湯瑪斯的喉頭,若非他母親為了保護女孩而往前撲,女孩早就勒住他的脖子。

開槍啊!老頭子喊道。

湯瑪斯開了槍。那聲爆響彷彿旨在終結世間的邪惡。聽在湯瑪斯耳中,這聲爆響即將粉碎蕩婦們的笑聲,直到所有尖叫聲止息,不剩任何東西可以攪擾完美秩序的平靜。

回聲一波波漸漸消逝。在最後一波回音淡去之前,費爾伯樂打開屋門,腦袋探進走廊。他皺起鼻子。前幾秒鐘,他一臉不願承認自己覺得意外的模樣。他的雙眼清澈如玻璃,映出現場景況。老太太倒在女孩與湯瑪斯之間的地板上。

警長的腦袋好似計算機,立即開始運轉。他清楚看出事實,彷彿早已印成白紙黑字:那傢伙一直想殺害母親,然後嫁禍給那女孩,但費爾伯樂動作快了一步。他們倆都沒意識到他從門口那裡探進頭來。他審視這場景時,腦中閃現更多洞見。殺人犯與蕩婦站在老太太的屍體上方,正要癱向彼此懷中。任何失德的場面,警長只要一眼就能立刻辨識出來。他早已習慣親臨現場時,發現那裡往往不如預期那般糟糕,然而這回恰恰符合他的期待。

──發表於《肯揚評論季刊》第二十二卷:一九六○年秋季號,之後並收入其短篇小說集《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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