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hristmas Pig》 2021年10月全球同步發行

《The Christmas Pig》 2021年10月全球同步發行
聖誕小豬:《哈利波特》作者J.K. 羅琳最新作品。只要還存有一絲希望,沒有東西會永遠喪失。因為愛,讓我們永存不朽。

愛在三部曲

Saturday 13 August 2011

2008年4月譯作《河對岸的窗》





A Window Across the River 
作者:布萊恩.莫頓 
原文作者:Brian Morton 
編輯:陳瀅如 
出版社:麥田

【在那靜默一瞬間,兩顆孤寂的心靈認出了彼此】
三十五歲的諾拉始終逃避著心之所欲。她有寫作的才能,卻害怕踏上作家之路,因為一旦提筆,她就成了惡魔。他人亟欲深藏的祕密與最不欲面對的自我,都在她敏銳的靈感挖掘下,成為書寫的養分。
四十歲的艾席克將生命的熱情全投注在攝影上,渴求的藝術成就卻遲遲不來。他只能屈居報社工作,編選新聞圖片,殷殷期盼自己拍的照片能登上《紐約客》。他的溫暖與寬容帶領著年輕的芮妮邁向追求藝術的艱難之路,兩人的關係如師生如父女。
【我們不自覺地向彼此索求靠近,卻以更快的速度背離而去】
諾拉與艾席克分手已經五年了。而五年後,艾席克在電話的沈默中認出了諾拉。重逢的兩人以為終將尋得錯失的真愛,料不到諾拉心中的惡魔卻找上了艾席克。諾拉在逐一成形的新作品中,看見了艾席克的影子,發覺自己將逐字挖掘出戀人最黑暗不堪的一面……
我們究竟是為了什麼而愛一個人?也許愛著對方的優點,也許連對方的缺點也愛,也許痛恨著對方的缺點但終究還是愛。也或許,只是讓自己成為一個「被需求者」,追隨需要你的人。布萊恩.莫頓以直接得近似殘酷、諷刺中帶幽默的筆法,探討了「愛情」與「自我」之間的永恆爭戰,照射出那個曾經最最親密的陌生人。

作者簡介
布萊恩.莫頓(Brian Morton)
一九五五年生於美國紐約市,畢業於莎拉.羅倫斯學院(Sarah Lawrence College)。曾任編輯,目前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莎拉.羅倫斯學院。入圍一九九九年福克納∕筆會獎、榮獲古根漢藝術獎助金、美國藝術暨文學學會研究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Letters)文學獎。著有《黃昏時出發》、The Dylanist、Breakable You等。
摘文
1
有時,你無來由就會與人斷了聯繫,即使對方為你所愛也是如此。諾拉五年前就跟艾席克斷了音訊,可是他卻在諾拉心中縈繞不去。他會在諾拉的夢境裡現身(通常是一臉對她失望透頂的神情)。他許久以前對她說過的話,也會浮現在她的思緒裡。有時她人在書店,不知不覺就會晃到攝影區去,看看他有無新作出版。杳無音訊,一年又過一年,但她在心裡繼續與他對話。

每過幾個月她就會拿起話筒,打算撥電話給他,接著又會放下話筒。她不大確定兩人為何會落到不再交談的地步,偏偏就是有什麼阻擋著她、不讓她再度向他敞開心懷。說到底,也許事出有因。




2
今晚她人在旅館裡。這裡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凌晨一點。好幾個小時以來,她努力想入睡,卻絕望地清醒著。在諸多失眠的夜裡,你會清楚體認到人生到頭來還是一場空,你搞砸了每一件要緊事,而且即便再試也了無意義;你知道或許該找人聊聊,卻沒把握誰願意聆聽,而你一面躺著一面想:還有什麼情況會比現在更為孤單呢?

而她只想跟艾席克聊。

她想再陷入兩人關係嗎?她不確定。

她花了好多時間想遺忘艾席克——其實不是要忘掉他(她永遠也忘不了),而是想把自己調整到某種位置,讓自己不會在每天想到他時,老是坐立難安。
他那邊現在凌晨三點。他向來是個夜貓子,可能還沒睡。

聽說他住在郊區。她撥去那區的查號臺,要到了他的電話號碼。

他可能已經結婚了。凌晨三點打電話過去,太失禮了。

她以前老做這種事。她會在半夜、凌晨兩點或四點打給他,接到她的電話,他總是很開心。曾有一回,當時兩人才初識不久,她半夜撥電話過去,他家正有女客——即使在這種節骨眼上,他還是很高興。之後不久,那女人就跟他分道揚鑣了。

不過那是頗久以前的事了,他倆那時就像心有靈犀的雙胞胎,分享彼此所思所想。現在撥過去太魯莽了。太無禮了。

她撥了他的號碼。

連響三聲後,他接起電話。從他濃濁的應答聲,就知道他原本在睡。

她不發一語。也許自己只是想這樣。聽聽他的聲音就夠了。

不過她沒掛掉電話。

「喂?」他又說一遍。

她只是繼續呼吸。

「諾拉嗎?」

都五年了,他還是知道。



3
「你怎麼知道是我?」

她聽到艾席克輕聲笑著。「我認得出你的沈默。跟別人的不一樣。」

這可能是她聽過最浪漫的一番話了。

「你好嗎?我的諾拉。」他的聲音,他那夜半時分的嗓音、半睡半醒的語調,讓她的心潮頓時為之澎湃。能讓她的名字聽來富有詩意的,就屬他一人了。

「嗯,以前還好一點。你的諾拉從來沒像現在這麼慘。」

「出了什麼狀況?」

「狀況就是呢,我老走冤枉路。」

她覺得自己聽起來真做作。或者說,原本聽起來會很做作,但只要是跟他聊,多少能讓她自在地以誇大幾分的方式說話。不知為何,他總能把她拉出日常生活的平淡之外。

「那現在呢?你計畫改道嗎?」

「想,我想改道。可是我不確定自己有沒有那種力量。」

她不想細說詳情。她不知道這通電話會不會成為她人生的轉捩點、一個引發新生活的觸媒。或許她聊完以後,只會窩進被子裡呼呼大睡,遁回原來的生活、那個缺憾處處的舊生活。不管前者或後者,她都不想用細節塞滿當下這個時刻。

「你當然有啊。我不知道你得做些什麼,可是我知道,不管是什麼,你都有力量做得到。」

這就是她一直覺得他很可貴的地方:他對她滿懷信心。

她什麼也沒說。片刻間,她純粹只是聆聽他的呼吸聲。

她覺得自己正在愛情與偽裝之間擺盪。都五年了,他倆還是幾乎不需要言語,那份愛顯然還在。他們只消對著話筒呼吸就心滿意足。她「不想講話」這點,正擺明了自己的虛偽。就因為現在老早過了午夜,他睡眼惺忪,再加上兩人好幾年沒對話了,她才能以誇大抒情的模式講話。但問題就在於,在這種情況下,她要是吐出了什麼平凡的語句,就會覺得自己是個笨蛋。她不想放掉自己散發出來的、充滿詩意的性感。

「也許我們哪天可以碰個面。」她最後說。

「那就太美妙了,我的紅寶石,那就太美妙了。」

以前他有時會這麼叫她。他倆都不知起因。

又是一陣長長的沈默,在這段無語之中,她又自在起來。

兩人還年輕時,有時一聊就會聊至深夜,甚至枕著電話入睡。就她所知,這是最親密的事情之一。

「我想在電話上跟你共枕而眠,可是我怕這一切進展得太快了。」她說。
兩人噗哧出聲,笑這個提議還真荒謬。於此同時,她說這番話的態度卻是認真的。



4
好幾年不見某個人,就會有這種情形。首先,你馬上就認出對方;過了一會兒,你才明白對方怎麼變了那麼多,不禁納悶自己一開始是怎樣認出對方的?再過一分鐘,過去與現在通力合作,讓對方跟以前落差不那麼大——事實上,這人向來不就這模樣嘛!

艾席克坐在咖啡店卡座裡。諾拉走近桌邊,他站起身,兩人互擁。艾席克身材高大,而諾拉個頭嬌小,他得彎低了腰才能抱到她。

諾拉抱住他,尋找他的氣味。他聞起來跟以前一樣,像是溫暖可口、新鮮、有益健康的麵包。

「看來你是直接從麵包店過來唷。」她說。

她知道艾席克根本聽不懂她說什麼,可是不打緊。他微笑著。

諾拉坐在他對面。「你看起來不錯。」他靜靜說。這句話的意思是,他覺得諾拉看來很美。他的感覺愈強烈,說話就會愈加輕描淡寫。

「你也是。」諾拉說,雖然此話不真。艾席克比以前更瘦了。更瘦削、一副皮包骨的樣子,頭髮更禿了。甚至更脆弱了。

有一會兒,他倆一語不發。他們不須說話。彼此關愛的兩人,之間的訊息流動幾能排山倒海。她感覺艾席克對她的感情依舊。

服務生出現,是個戴著耳環的時髦小子,打破了這氛圍。艾席克點了沙拉跟一杯茶,諾拉點一份起司堡加奶昔。她記得以前侍者老是弄混他們點的東西,把她的牛排跟洋蔥圈放在艾席克面前,把他的通心粉沙拉擺到她前面。

這家咖啡店在上西區,是他倆以前最愛的地點之一,可惜店貌已變。以前店名叫阿爾戈,總是坐滿了獨自用餐的老人家,他們看來像是每天只離開家門一次,就為了到這兒來喝杯低咖啡因咖啡跟一碗湯。改叫「紐約小館」後,以前那種不修邊幅的友善氣氛一掃而空。現在走的是時髦路線,或者說復古風之類的(為了模仿某種風貌而刻意翻修,但模仿的對象事實上就是這地方以前原有的風貌),滿座全是喝著小罐精釀啤酒的年輕人。諾拉覺得,要是他倆打算在此重溫過去時光,會顯得很蠢。

艾席克那天早上打電話給她。他進城洽公,順道問她有沒有空吃中餐。她在家工作,是個為醫學期刊編寫文章的自由作家與編輯,可以自由支配時間。要不是他在她不備之時有此一舉,她不確定自己會不會答應赴約。跟他碰面是好是壞,她沒把握。

「你到底怎麼啦,諾拉?你在電話上裝神祕喔。」

「我怎啦?嗯,可以說是我想改頭換面。」

「你說過了。要從什麼變成什麼呢?」

「變回作家。從現在這個不管是啥的身分。」

「別跟我說你沒一直在寫。我才不信。」
艾席克真的一臉震驚。這倒讓她竊喜起來。這世上沒別人會有這種反應。幾乎沒人會在意。
「沒錯,我還在寫,可是沒什麼進展。光是忙自己不在乎的東西,卻拚命避開真正在意的事情。我今年就要三十五歲了耶,我覺得自己垂垂老矣。我覺得我完了。」

「哎,別這樣,不管你的問題是什麼,你又沒多老。很多人……」

「我知道,我知道。喬治.艾略特寫出什麼好東西來的時候,都四十歲了;史蒂文斯可也五十了。不久前還有個老奶奶,出版小說處女作時都八十八歲了。這些我全知道。可是我覺得,要是我不趕快翻轉生活,我會錯失屬於自己的機會。」

侍者拿著他的茶跟她的奶昔回來。

她啜飲一口。「中年奶昔。」

「你又還不到中年,你只是個小鬼頭。」

他這樣說,心地真好。

對他來說,諾拉可能只是個小鬼頭。他自己剛滿四十歲。

諾拉盡己之力認真寫作,幾乎長達十五年。她寫的是短篇故事,從沒試過寫長篇小說,也沒寫過一首詩。她寫得慢,也因為她寫的短篇其實篇幅還滿長的,所以在這麼長的時間裡,總共才寫了三十或四十篇左右。在這之中,只出版過五篇——其中一篇收錄在每年出刊的《美國最佳短篇小說選》,另一篇則收錄於普須卡出版公司的《小型出版公司精選》選集。她以前有個男友跟她說過,她就像是個打擊平均率很差、卻在世界盃比賽中擊出兩次關鍵安打的球員。

不過,近來她讓某種熟悉的慘況給困住了。她是個表現持續低迷的球員。

單是見到艾席克、見到他的臉,就足以讓她鬆了口氣。他一向相信她的能耐;他對她的信心接近不理性的程度。只要跟她有關,他就沒辦法維持理智,所以他對她前景的判斷不是很可靠。即便如此,跟他見面還是讓她好過多了。

艾席克並非文學愛好者。他是個對其他藝術領域知之甚少的攝影師。可是他了解那種把自我全然獻給某種純粹無私的追求所蘊含的美與高貴。即使與他斷了聯繫多年,她很確定他了解她目前的心路歷程,她可以肆無忌憚地跟他聊聊無法全心全意投入個人職志的挫折感。

「聽到你這麼辛苦,真難過。可是你想想,你有天分。這是兵家常事。藝術家都有低潮期,你現在就是。你已經寫出一些精彩作品了,如果繼續努力,一定會寫出更多。」

這番話聽來真舒服,可是安慰不了她。他不清楚事情全貌。

離開公寓、準備跟他碰面的路上,諾拉本來想一五一十全告訴他,此刻她明白自己做不到。她不想跟他談自己不快樂的另一層面。她不想談班傑明。

「失陪一下。」她走到化妝室去(試著擺出優雅的姿態,知道艾席克的目光落在她身上),進了廁所隔間坐下來,抱頭哭泣。

她自己也不大確定為何而哭。不止為了單一事件而哭。她當初起步時表現亮眼,卻任憑機會流失,她害怕自己現在已經太老了。她跟班傑明在一起不快樂,可是一直無法離他而去。她比自己向來想像的還要脆弱。




她握起拳頭,想要重捶隔間的牆,又覺得太誇張作態。反正她也不想傷到自己。她想到,或許能在牆上胡亂塗鴉一下,寫點簡單如「去他的」這樣的字眼。她往包包裡撈筆,卻連一枝也找不到。

蜘蛛沿地板爬著,她真想一腳踩扁。

她沒踩。她理智地跟自己說,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改變人生的力量,可不是那隻蜘蛛的錯。

她坐在那兒,望著蜘蛛獨力進行某種任務。

「哈囉,蜘蛛。」她悲哀地說。

契訶夫的弟弟想當作家,他寫給弟弟的其中一封信建議,寫個「像奴隸一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男人的故事,這句子一直停駐在諾拉心裡。當她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跟奴隸沒兩樣,她就會拿這句子比照。她覺得自己還有機會。她還有機會像個奴隸一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但是她不知道自己夠不夠堅強。

她走出廁所隔間,洗把臉,搽上口紅。

回到艾席克身邊時,食物已經上桌了,可是他還沒開始吃。他等著諾拉。

也許,無論是誰,他都等;他是個有紳士風度的人。可是他坐在碰也沒碰的食物面前,看起來骨瘦如柴,像個幽靈,諾拉覺得這情景簡直是他生命的暗喻。她覺得打從自己離開他之後,他彷彿再也沒有吸取任何養分;彷彿除了等待她以外,幾乎什麼也沒做。

可憐的艾席克。她明白自己有多自私。她來這裡就為了暢談自己的事,幾乎問也沒問他過得怎樣。

「當攝影編輯感覺怎樣?有一份真正的工作感覺如何?」

艾席克以前是個自由攝影師。他到處兼了點教職,也跟《村聲》有過某種合作契約,不過最主要還是盡量空出時間來拍自己想拍的照片。諾拉總是把他當成將個人的藝術放在首位的模範。幾年前,聽說他接了全職工作,諾拉好生驚訝。

「有穩定的收入滿好的。現在,我要是想買一雙鞋,就不必苦思一個半月來決定買或不買。」

「那你還有時間弄自己的創作嗎?」

「時間不像以前那麼多,可是多少能讓心思更集中一些。如果你知道自己只有一個鐘頭,就能在一個小時之內弄完以前得花上一天的工作。」

「住在郊區的感覺又怎樣呢?」

「還不賴。乾淨。安靜。那些超市很不可思議喔,要是你有興趣的話。在那邊,每件事都輕省一些。是一種半完美的生活。」

半完美。感覺像是某種信號,暗示她主動問個問題:你說的是什麼意思?

可是她沒問,因為她認為自己已經懂了。他的意思是,他的生活裡唯一缺少的東西就是她。

她把桌面上的東西挪來移去。桌面由黑白大方塊拼組而成。辣醬逮住胡椒了,接著番茄醬又將了芥末醬一軍。「你還跟瑪瑞狄絲聯絡嗎?」她問。

「有啊。她搬去德州了。」

「真的?為什麼?」

艾席克開始解釋她為什麼搬家。諾拉根本沒聽,反之,她想著自己為何要問。瑪瑞狄絲是他們共同的朋友,但對他倆都無關緊要。

「然後她很篤定,覺得奧斯汀比紐約本身還紐約,之類的。奧斯汀就像一九六二年的紐約。我想她就是這麼說的。」

諾拉把手伸過桌面,搭在他的手上。「對不起。其實我不想知道瑪瑞狄絲的事。你可能也不想談她。真抱歉我問了。」

「那你為什麼問?」

「我們的對話好像變得太真實了,所以我想躲在閒扯裡面,可是我不想這樣對你。要是我不能用真實的樣貌面對你,那我就完蛋了。」

「真高興你還沒走到那個地步。」

5
諾拉住在一百零八大道與百老匯交岔口。艾席克的車就停在附近,兩人結伴步行過去。

「你喜歡住這邊嗎?」

「喜歡啊,滿刺激的。」

諾拉以前住在邊陲地帶,在最黑暗的布魯克林。一年前她搬進曼哈頓。

她很喜歡住這邊。她正跟艾席克說自己當初運氣多好才能弄到這公寓。她邊聊邊為了這天欣喜陶醉。這天是五月中旬一個彷若夏日的午後。百老匯擠滿了哥大的學生,諾拉忖度著每個經過身邊的學生。兩個一臉狂熱的青年看來好像才針對托洛斯基爭辯一場;一個女子瀏覽藝術用品店擺在門口桌上的物品,滿面沈思,髮型很有個性;一名男子穿著法蘭絨衫、連褲裝,打扮得有如保羅.班揚,一副剛剛才用箱子從新罕布夏州運過來的模樣。雖然艾席克是個專業攝影師,在如何觀看上受過專門訓練,可是他的注意力緊緊繫在諾拉身上,對其他人事物似乎視而不見。一名穿著直排輪的美麗女子咻地溜過,身材高身兆、一雙長腿,身穿繞頸削肩小背心與熱褲,艾席克卻瞥也不瞥一眼。

「你要不要乾脆跟我來?我只需要工作一小時。然後我就能把紐澤西的祕辛介紹給你。」

「聽起來像是每個女孩兒都想要的美夢。但願可以。但我今晚得去看比莉。」

比莉是諾拉的阿姨。一聽到她的名字,艾席克微笑了。他向來喜歡比莉;人人都喜歡她。比莉是諾拉認識的人裡面,最討人喜歡的一個。諾拉有時候會想,要是有個人不愛比莉,那他也一定不愛生命。

「比莉還好嗎?」

「不怎麼好。醫生在她的胸部發現一個腫塊,這週她必須去做些檢查。」

「真遺憾,請代我向她傳達我的關心。」艾席克打開車門。「明天如何?」

要跟艾席克共度一個晚上,她覺得有點怪。她可以這麼做。反正班傑明在柏林參加學術會議。可是還是怪。

有時她覺得自己跟班傑明遵守著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可以保有兩人交往之前認識的異性朋友,但不能再結交新的。也許大部分的情侶都照這樣的規則走。

她好幾年沒見艾席克了。艾席克算是老友或是新朋友呢?

跟他上床又如何?哪條不成文的規定不准她跟從前纏綿過的傢伙上床?

「我不知道耶。也許可以,也許不行。我再打電話給你。」

她不想跟艾席克吻別。以前,他們從未有過不帶意義的吻。週六早晨在街角的吻,就在他正要拿衣服送洗、她要去買報紙之前;就算半小時內就會再見面,但即使是那樣的吻,感覺起來也從不是無足輕重的小事。

可是她不知道自己現在是否準備好要接受這種事。

所以不吻。

她拿下手錶,扔進艾席克襯衫胸前的口袋,然後拍拍那兒。








作者在台的另一譯作

我非常喜歡
而且譯筆很棒
譯者:王聖棻、魏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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